浏览数量:23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海门)实验初级中学石埠桥校区 发布时间: 2024-09-10 来源:本站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为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让他们平安、健康、幸福的成长,我们特向您发出以下安全提醒,请您认真阅读,履行好监护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一、到校、放学时间:
1. 学校7:00开校门,为了保证孩子睡眠和安全,建议孩子不要过早到校。
2. 七、八、九年级放学时间为18:00。
二、上学、散学:
1. 教育孩子安全乘车。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车,下车前先观察外面交通情况并确认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 骑电瓶车接送孩子的家长,请即停即走,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逆行。骑行电动车接送孩子时,家长及孩子都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车、滑板车上路;不将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交由无驾照与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同时注意保管好车钥匙。
3. 请教育骑自行车上学的同学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不得在机动车道骑行,不得逆行。进出校门时需主动下车推行,自行车在班级指定位置摆放好。
4. 搭乘校车、公交车时,要自觉排队有序上车,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坐稳扶好,不嬉戏打闹,以免发生危险。
5. 放学前,各班级对学生进行一分钟的安全教育和提醒。结束之后,老师组织学生有序排队,把学生送到指定的地点。
家长朋友们,保护孩子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让孩子们远离交通事故伤害,共同为他们营造安全幸福的成长环境。
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初级中学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