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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初教学】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学申请须知

浏览数量:19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初级中学石埠桥分校     发布时间: 2021-10-14      来源:本站

各位家长: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要求,现我校有部分空余学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可以提出就学申请。


具体安排如下:


一、就学申请时间:738点半;


二、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31日止);


4.随迁子女出生证、准生证;


5.小学六年级的学籍材料。


三、流程:门卫取号——报告厅等待——凭号依次登记信息;


四、孩子必须和家长一同前来,准备文具和一寸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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